回复 程女士和谁在一起了: 沈明溪到死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一本书的女主。也不知道穿越过来的堂妹带着所谓的女配逆袭系统,夺走了本该属于她的一切,害的她家破人亡。那一世,她自小被奶奶叫做丧门星,非打即骂,她父母至亲相继惨死,一世困苦,痛不欲生。而她最终也惨死于车祸之中,可再一睁眼,她却发现自己重回到了七十年代。这一世,她绝不重蹈命运,赚钱撕渣逆袭打脸,谁若害她至亲,她便百倍还之。系统,女配,通通放马过来,她要他们知道。谁才是女主!”
回复 台湾牛轧糖: 这部《我是蘇暢》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回复 尤蜜tv链接跳转口进入: 一滴血液成恐怖生灵,一根汗毛化宇宙古树,一个念头载大道真谛!悠悠百万载,我转世归来!“这一世,我一拳挥起,众生皆寂,诸天颤栗,永恒湮灭!”。